一、不妄引神灵,非命莫降。
未奉神明明示与道场正命,不得擅起乩坛、召请神灵。凡乩道应以天命、神允、师承为依,慎勿私设仪轨,妄称通灵。
二、不以乩济为谋利之具。
扶乩之职乃代天宣化、济世度人,若借神语敛财、操控信众,违背天律,必招恶报。乩童、主坛者皆当清心寡欲,无私济世。
三、不妄传神语,不假托神名。
不得以己意妄称神言,不可假借神明名义施压、定罪。真言自有灵验,妄言必致乱道。
四、不起贡高之心泽巨配资,不受邪灵之惑。
乩者当恭谨自守,常怀戒惧之心。若起我慢、自夸异能,必招外灵侵入,失控失德。
五、不滥降不洁之体,不违神明意旨。
降乩须以洁淨之躯承载神气,当斋戒沐浴、守戒律。若于秽地浊身妄为神降,是为亵渎。
展开剩余47%六、不干预人伦亲情,不妄指前世因果。
乩语不得妄评婚姻、亲情,更不得以神名破坏家庭、鼓吹离合。因果未明,不可轻断轮迴宿业。
七、不误导众生,不鼓吹恐惧。
神道设教应以慈悲感化,导人向善。若藉乩语恐吓信徒、制造灾厄心理,非正法之举。
八、不离经叛道,不毁谤正法。
乩坛应依道教经典与正统仪轨设立,凡与正道相悖者,不可引为法源;毁谤经师经典,天律难容。
九、不悖人道伦常,不挑拨是非。
道教重仁义孝悌,乩者若违伦常、干zheng乱俗,则堕人鬼之间;若于坛中兴风作浪、制造纷争,将招坛崩灵散。
十、不忘修身正行,不废本真修。
乩道之本在于德行与炁体,不可一味依赖神灵而废弃修持。若无心修己,只求灵验,终难长久感应神明。
此十戒,非仅形式训条泽巨配资,乃乩道学修者立命之根、立坛之本。修乩者若能恪守十戒,方得神人合契、法坛安宁,真正行道救世,无愧天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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